大家试想自己家里,父亲是怎么治家的!有的一家之主没有主见,但是又不和大伙商量,误事;有的家长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这两种都是人治的形式。又有的家长在家庭里面立了很多规矩,做什么决策都按规矩来,这就是普遍大家说的法治,其实这不是法治!因为这里面有几个问题,一个是做决策的人还是一个人,没有变换机制;二个是这个规矩还是这一个人制定出来的,家里其它人同不同意都无所谓;三个是家里其它人即使同意了这个规则,但是家长还可能不按规则形式。
所以,一个法治的人治理人的必要条件有:家长和其它人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方有一种变换机制;法律是人民自己制定的;具有一股力量监督代理方的执行情况;所以说,法治其实不是死的,而是自由和民主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
商鞅在公元前500多年在秦国的法治尝试是一种快乐,也是一种痛苦。快乐的是,法治的作用和强大和持久的,这体现在商鞅的部分法治都能够给秦国带来称霸的实力;而也正是这个部分法治,导致了秦朝的短命。法治是表,而自由和民主是体,而秦国只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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