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本博客不代表作者观点,即使以“我”叙述,皆为道听途说上的学术探讨
据本报了解,目前已经有诸多外企争相寻找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重新设计控股结构和收入结构,希望能够未雨绸缪,避免成为中国居民企业。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办法》认定居民企业的条款过于苛刻,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在实际认定中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分歧,甚至摩擦。例如,《办法》中对于企业的50%以上的经营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说法过于模糊,税收机关很容易做出一个宽泛的解释,或将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
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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